注意事項:
1.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本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2.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3. 年百分率1.845%,係按貸款期間3年、貸款金額10萬及本專案貸款年利率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
4. 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09年3月25日。
5. 本貸款之利息補貼,與其他機關所定因應疫情紓困貸款利息補貼性質相同者,應擇一適用,不得重複貸款。第一年第七個月起積欠本貸款本金達三個月者,停止利息補貼;借款人清償積欠本貸款本金及利息經恢復正常繳款後,勞動部得繼續補貼利息至本貸款第一年第十二個月止。
6. 本貸款依「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須知」及「勞工紓困貸款簡易信用評分表」辦理審核。
7. 詳細內容依本行規定為準,本行保有貸款額度、適用利率及最後核貸與否之權利。
8. 不得以非法且未經本行同意連結本網站做為網路行銷。
9. 本行未與任何代辦或行銷公司合作辦理貸款事宜,如有貸款需求請洽本行辦理,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