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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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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滿60歲,信用正常,具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 |
貸款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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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以本行房屋鑑價金額的7成。 |
貸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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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式最低依月定儲利率指數加0.68%機動計息(目前月定儲利率指數為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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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期間 |
最長30年,最短10年,且貸款期間加計借款人年齡合計數不得低於90。 |
貸款費用 |
最低5,000元 |
償還方式 |
貸款利息按月繳息,利息收取上限為每月撥付本金之1/3,其未收足之利息於貸款到期或終止時一次清償。 |
給付方式 |
按月給付。 |
擔保品 |
借款人居住使用且單獨所有之完整建物及其基地,並可提供本行設定第一順位抵押權。 |
範例:
一段式利率 貸款金額:200萬元,貸款期間:20年,貸款利率:2.4%,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5,000元,總費用年百分率:2.427%。
註:
- 辦理本業務須徵提一位具法定繼承資格者或第三人(限於無法定繼承資格之人時)為通知義務人,且須一同完成律師諮詢程序。
- 對保前須委請律師提供專業諮詢及相關服務,其相關費用應由借款人負擔。
- 本廣告揭露之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 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13年4月21日。
- 詳細內容依本行最新規定為準,本行保留貸款額度,適用利率及核貸與否之權利。
- 本行無任何委外行銷或與代辦業者合作,消費者如有貸款需求宜透過本行洽詢以確保自身權益。
- 承作不動產抵押貸款,須依「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相關規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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