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督導理財業務(2)具同業相關經驗5年以上,有理財業務主管或理財督導經驗者尤佳。(3)具金融商品專業知識,市場分析解讀能力(4)具信託、投信投顧法規、人身保險、結構型商品等相關金融證照。
產物保險業務員、人身保險業務員、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資格證照、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資格測驗、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
積極有企圖心具熱忱能接受業績挑戰者。 對理財商品行銷推廣有高度興趣者。 具金融相關證照、銷售理財商品經驗者尤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