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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規約
您即將進入填寫線上履歷表頁面,在您填寫資料之前,請您詳細閱讀下列的「求職規約」。
如您已閱讀並同意我們的「求職規約」,請按下本頁最下方的「我同意」按鈕,然後開始填寫您的履歷資料(以下您以「本人」簡稱,台中銀行人才招募專區以「本網站」簡稱)。

一、告知事項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本網站公告以下告知事項:
(一) 非公務機關名稱: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中銀行)。
(二) 蒐集之目的:人才招募或人力資源管理。
(三) 個人資料之類別:識別類(例: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等),特徵類(例:個人描述、身體描述、家庭情形等),社會情況,教育、考選、技術或其他專業,受雇情形(例:工作經驗等)
(四)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內。
(五)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地區:台中銀行各人力需求單位、單位所屬地區。
(六)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於蒐集之目的範圍內,合理方式利用個人資料。
(七) 當事人依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當事人得透過本網站進行查詢、閱覽、下載複製本、補充、更正、刪除履歷表內容;當事人得於非假日時間與本行連絡,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履歷表內容之全部或一部。
(八) 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當事人可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但將影響工作錄取之參考。

二、本人充分瞭解本網站提供之服務內容
(一) 於本網站登錄求職履歷資料,填寫完成及傳送時,電腦系統會將履歷資料中相關資料列入台中銀行之「履歷資料庫」,資料供台中銀行人力需求單位招募及人力資源管理之用。
(二) 登錄的履歷資料,邇後如有編修、更新、關閉求職資料之需,本網站提供自行維護履歷的功能。

三、求職者個人資料之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
本人同意將本人於本網站登錄之個人資料,無償且不附帶任何條件提供予台中銀行之期間,台中銀行得為招募及人力資源需求之目的,蒐集、處理、分析、利用。

四、登錄資料時應注意事項
(一) 本人茲保證本人登錄之履歷資料(含照片與其他附加檔案資料),絕無擅自利用他人名義或為不實之登錄。本人登錄求職資料之各項內容,絕無虛偽不實,如有內容不雅,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或非求職目的之情事,本網站有權移除履歷資料。若涉及民刑事糾紛者,本網站亦會配合檢調或司法機關,提供求職者之履歷資料、連線紀錄或其他與求職面試相關之資料供查證。
(二) 本人自選求職者資料密碼時,應牢記自設之密碼,亦需自負妥善保管責任,且不將此密碼洩露或提供予第三人知悉、或出借或轉讓他人使用,本人如發現帳號或密碼遭人非法或不當使用,概由本人自行承擔,與台中銀行無涉。
五、求職者禮儀約定
本人同意若發生以下三款違反求職禮儀之情事者,台中銀行有權利取消本人錄取資格,並拒絕邇後使用本網站登錄及維護資料表之服務:
(一) 履歷表或填寫之資料,有違反第四條登錄資料時應注意事項之情事者。
(二) 已與本行約定前往面試之時間,屆時無故不到,未事先或事後通知台中銀行或該負責人解釋原委。
(三) 應試者與台中銀行約定前往上班之時間,屆時無故不到,未經事先或事後立即通知台中銀行解釋原委。

六、本網站免責約定
本人明瞭本網站提供本人登錄求職履歷服務,並不表示本網站有義務或有責任為本人覓得職缺。本求職規約從2012 年10月1 日起開始生效,惟為因應社會環境及法令的變遷與科技的進步,台中銀行保留修改本求職規約內容之權利,邇後若有修改時,台中銀行將於本網站上公佈新修改後之內容,供求職者閱覽。

七、隱私權保護政策
本人明瞭本行對外網站公告之隱私權保護聲明(/intro/AboutTCB_07.html)亦構成求職規約之一部份,作為求職規約之補充內容,本人亦應詳加閱讀。

八、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人與台中銀行共同約定,若有爭議發生而須訴諸司法解決時,雙方合意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並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我已閱讀並同意上述「求職規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