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督導統籌轄區理財業務,無固定駐點,輔導與管理轄區分行理財相關業務。(2)具同業相關經驗5年以上,且3年以上實務管理經驗,有理財業務主管或理財督導經驗者尤佳。(3)具金融商品專業知識、市場分析解讀能力、教育訓練職能。(4)具內控、信託、投信投顧法規、人身保險、結構型商品等相關金融證照。
(1)具金融商品專業知識,市場分析解讀能力(2)具信託、投信投顧法規、人身保險、結構型商品等相關金融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