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型態的變遷,人際之間交往的型態已與早年不同,人言為信的時代已經過去,口頭約定現今已失去了信任的基礎,所以,在一般人人生過程最大額的消費行為中,買方經常面臨支付價金後無法順利取得不動產的風險,賣方則擔憂不動產過戶後無法如期取得價金,實在需要有一個公正的第三人,來協助雙方能夠安心交易。
運用信託機制是一個很好的解決良方,這是以本行為受託人,讓買賣雙方為委託人與本行簽約,先將買方價金依約存入信託專戶,待確認產權過戶等相關事宜都辦妥後,再共同以書面指示銀行就價金撥轉予賣方,就可以幫助不動產買賣雙方安全地進行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