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管理

特別股介紹

特別股(Preferred stock)兼具債券與普通股性質,是一種混合證券(Hybrid security)。特別股通常每季定期配息,到期年限較長,配息率較同等級信評債券利率高。在發行公司的派息順序及破產清算的求償順位,特別股的持有人優先於普通股的股東。特別股為「累積型」和「非累積型」(cumulative或者 non-cumulative),「累積特別股」為發行公司在某一年度內,所獲盈餘不敷分派約定股利時,惟發行機構有權停止配息,並累積至未來進行發放;「非累積特別股」為發行公司在某一年度內,所獲盈餘不敷分派約定股利時,惟發行機構有權停止配息,且不會累積至未來。此外,交易所掛牌交易的特別股,可於股市正常交易時間內隨時買賣,其股價波動幅度較普通股低。


(ㄧ)特別股的優點

具有債券和股票特質:

特別股通常每季定期配息,若股價高於持有成本,亦可於交易所交易以取得資本利得。

優先於普通股之配息及受償權:

特別股股東對公司資產和盈餘擁有優於普通股股東的受償權利,且公司支付任何普通股股利前,通常需先行付清所有特別股股息的積欠。

當日股價波動幅度一般較普通股低:

由於特別股的發行價通常為面額25元,雖無漲幅限制,但若股價太高則相對配息報酬低,因此股價波動幅度會較普通股小。

配息率較債券高:

因發行年期長通常特別股的配息率較同等級信評債券高。

發行公司贖回時可拿回本金:

通常特別股都有Non-call 5年的限制,是故有此條件者於發行滿5年後,發行公司有權利隨時得以面額25元贖回投資人的部位。


(二)特別股的主要風險

利率風險:

如同債券,特別股會因為利率的上揚而價格下挫。

信用風險:

投資人須承擔特別股發行機構之信用風險;而「信用風險」之評估,端視委託人對於特別股發行機構之信用評等價值之評估。另雖然特別股於交易所掛牌交易,但是每一特別股皆有其信評,因此發行公司信用評等的調整,亦會影響特別股的股價波動。通常信評調高,則股價上漲,反之亦然。

再投資風險:

發行公司若行使提前贖回權利(Callable Right),投資人將產生再投資風險。

匯率風險:

以債券通常以外幣計價,若因匯率的大幅波動將有可能產生的匯兌損失或利得,需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流動性風險:

特別股之實際成交量相對普通股少,因此若買賣交易量大於市場平均成交量可能會產生當日股價的巨幅波動或是無法成交。


(三)投資警語

本資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與投資人進行交易要約之引誘,有關特別股之詳細內容、產品風險及相關權益,悉依本行與投資人簽訂之總約定書、產品說明書、交易確認書等相關約定為準,台中商業銀行不擔保公開說明書資料之正確性、即時性及完整性。

投資人因投資特別股所交付本行之款項為特定金錢信託投資資金,並非存款,不受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存款保險保障。本行(受託銀行)不擔保信託業務之管理或運用績效,投資人需自行負擔投資風險及投資盈虧,做任何投資決策前,應審慎評估自身之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風險承受度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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