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

數位金融島上流傳一個傳說...
只要集滿7顆lolly Ball,就可以召喚出神龍許願!

活動期間

113年2月1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

活動資格

本國年滿18歲之台中銀行網路銀行/行動銀行自然人客戶。(排除信用卡線上申請網路銀行之客戶)。

活動內容
龍年幸運翻好禮

於活動期間完成以下活動任務可獲得對應的lolly點數(以下稱lolly),每累積500 lolly可獲得1次翻牌機會

加碼召龍集lolly ball

每累積1,000 lolly可獲得1顆lolly ball,集滿7顆lolly ball可留言許願,成功留言者就有機會可獲得刷卡金200元,共200名。

任務項目 任務內容 獎勵(單位:lolly) 任務內容

備註:
  1. 登入任務、臺幣跨行轉帳及外幣結購/售為當日即時獲得lolly,其餘項目皆為最晚次一營業日獲得lolly。
  2. 結算日以活動結束日113年4月30日為主,因次一營業日獲得lolly已超過活動結束日,將不予計算。
  3. 電子支付含街口支付、全支付及橘子支付。
  4. 「台中銀行Lolly Pay」須使用台中銀行行銀動行APP進行支付。
  5. 申請台中銀行網路銀行方式不含信用卡線上申請。
  6. 手機門號綁定台中銀行帳號、申請台中銀行網路銀行及申請自動扣繳信用卡款服務之申請通路不限。

➀ 獎 iPhone 15 pro 128GB (白),共1名。
➁ 獎 旅遊兌換券新臺幣10,000元,共2名。
➂ 獎 Marshall Emberton Ⅱ藍芽音響,共3名。
➃ 獎 凱薩飯店連鎖新臺幣3,000元好禮即享券(無效期),共10名。
➄ 獎 遠東百貨新臺幣2,000元好禮即享券(無效期),共20名。
➅ 獎 家樂福好禮即享券新臺幣500元(無效期),共50名。
➆ 獎 爭鮮集團新臺幣300元好禮即享券(無效期),共100名。
➇ 獎 屈臣氏好禮即享券新臺幣100元(無效期),共200名。
➈ 獎 City Cafe虛擬提貨券(無效期),共700名。
➉ 獎 統一超商新臺幣50元虛擬商品卡(無效期),共1,000名。

一、 本活動對象為限本國年滿18歲之台中銀行網路銀行/行動銀行自然人客戶,不含信用卡線上申請網路銀行之客戶,且排除簡便銀行之交易。
二、 lolly、翻牌次數結算日以活動結束日113年4月30日為主,因次一營業日獲得lolly已超過活動結束日,將不予計算。
三、 各項獎品使用說明
(一) 【旅遊兌換券】:
  1. 以可樂旅遊【旅遊兌換券】形式發放,兌換券面額為新臺幣1,000元,共10張,價值新臺幣10,000元。
  2. 可持兌換劵於可樂旅遊全台直營銷售點兌換商品。(恕不得兌換現金,無法找零)。
  3. 兌換劵得兌換之旅遊商品包含可樂旅遊國內外團體旅遊、國內外訂房、國際機票、航空公司套裝行程等消費使用,但不適用簽證代辦等費用或經由其他旅行社同業抵用,所有旅遊行程商品價格依可樂旅遊網站公告之價格為準,可樂旅遊網站:https://www.colatour.com.tw
  4. 兌換劵為實體票券,本券無使用期限,請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毀損或被竊,恕無法掛失或補發。
  5. 其他未盡事宜、履約保證效期,請依可樂旅遊兌換券背面載明之使用方式規定辦理。
(二) 【凱薩飯店連鎖新臺幣3,000元好禮即享券】、【遠東百貨新臺幣2,000元好禮即享券】、【家樂福好禮即享券新臺幣500元】、【爭鮮集團新臺幣300元好禮即享券】、【屈臣氏好禮即享券新臺幣100元】、【City Café虛擬提貨券】及【統一超商新臺幣50元虛擬商品卡】:
四、 台中銀行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原獎品,中獎者不得要求替換物品或折換現金。若中獎者因資料不完整、填寫錯誤或其他無法連絡之原因,致使台中銀行無法與中獎者聯繫者,台中銀行得取消其中獎資格。
五、 依所得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若超過NT$1,000元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品價值總額超過NT$20,000元者,必須代扣10%中獎獎金稅額;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為中獎者放棄中獎權益。
六、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第1項規定,台中銀行因本次活動之需要,就參加者個人資料(例如:姓名、身分證字號、生日及其他因本次活動所需得以直接或間接辨別個人資料等),在活動注意事項第七點所列期間內得以數位或紙本形式於利用對象所在地區內進行蒐集、處理、利用其個人資料。中獎後,將另請中獎者提供其他所需個人資料(例如:姓名、手機號碼、E-mail、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戶籍住址等),以利獎項通知、給付、稅務處理等相關作業之需求。
七、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對象、方式及地區:
(一) 期間:本資料將用於本次活動及獎品寄送期間。
(二) 對象:台中銀行總機構及進行必要處理作業之廠商。
(三) 方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四) 地區:中華民國行政區域內。
(五) 依據個資法第3條規定,參加者就台中銀行保有其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 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台中銀行依個資法第14條規定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2. 參加者經適當說明原因及事實,得請求補充或更正。
  3. 如台中銀行有違反個資法或參加者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時,得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惟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參加者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4. 請求刪除,惟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參加者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八、 關於參加者如何行使個資法第3條規定之權利,請參閱台中銀行官方網站(網址:https://www.tcbbank.com.tw/pdf/Intro/intro001.pdf),或向台中銀行客服中心(電話:4499888,行動電話及離島地區請加04)詢問。參加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惟參加者拒絕提供個人資料,將無法參加本活動。
九、 台中銀行與本活動獎品廠商並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中獎者如因使用該活動獎項之商品或服務發生任何爭議,請洽該商品或服務之原廠商處理。
十、 台中銀行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若有異常交易行為,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項做出最終解釋,並公告於台中銀行官方網站(https://www.tcbbank.com.tw/index.html)。
十一、 若中獎者不符合、不同意或違反本活動內容及注意事項,台中銀行得取消其中獎資格。
十二、 參加本活動,表示參加者已同意接受本活動內容及注意事項。

防詐騙提醒

台中銀行不會以電子郵件、簡訊或電話通知您操作任何相關交易或設定,若您收到任何可疑訊息,請直接撥打台中銀行客服專線4499888或165反詐騙諮詢專線詢問,勿點選連結或執行相關交易。


投資理財提醒

信託資金投資具有風險,此一風險可能使本金發生虧損,其中可能之最大損失為全部信託本金。台中銀行辦理信託業務,不擔保信託業務之管理或運用績效,委託人應自負盈虧。信託財產經運用於存款以外之標的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基金商品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定期(不)定額投資基金,因不同時間進場,將有不同之投資績效,過去之績效亦不代表未來績效之保證。當基金得以其本金支付配息時,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基金配息前可能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境外基金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或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中查詢。台中銀行服務專線:4499888 (行動電話請加區域碼04) 台中銀行網址:https://www.tcbbank.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