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銀行:::聖誕感謝祭:::


活動期間 / 110/11/17~110/12/31
活動對象 / 本國年滿20歲之台中銀行自然人客戶(以下簡稱用戶)
於活動期間內新申請網路銀行,並使用網路銀行行動銀行成功完成 1 筆臺幣(以下同)單筆跨行轉帳(不限金額)之交易者,即贈CITY CAFE電子提貨券乙張(中杯拿鐵或大杯美式1杯),限優先完成轉帳交易之前1,000名用戶。

於活動期間內,使用網路銀行或行動銀行完成單筆跨行轉帳1,225元(含)以上之交易者,並於"存摺備註"欄位填寫"聖樂",即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每人上限10次抽獎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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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限制

  • 【新戶好禮】限前1,000名,每人限領1次。(依據轉帳完成時間先後順序論定兌獎資格)
  • 【新戶好禮】將於111年1月21日前以行動銀行訊息推播方式發送兌獎序號,用戶須先下載行動銀行,若因 未於序號發送前下載行動銀行,導致未取得獎品,台中銀行恕不補發。
  • 【網/行銀好友加碼抽】每人上限享有10次抽獎機會,但每人限中獎1次。
  • 【網/行銀好友加碼抽】用戶須透過台中銀行網路銀行或行動銀行進行跨行轉帳1,225元(含)以上之交易, 且必須於“存摺備註”欄位填寫“聖誕節快樂”五字,始符合抽獎資格。

注意事項

    ■ 活動注意事項:
  1. 用戶須透過台中銀行網路銀行及行動銀行進行跨行轉帳,不含整批交易。
  2. 【新戶好禮】單筆跨行轉帳金額若符合【網/行銀好友加碼抽】之活動說明,除獲有新戶好禮外(限前1,000名),亦同時符合抽獎資格。例如:阿中於活動期間內申請網路銀行,跨行轉帳1,225元並且在存摺備註填寫了“聖誕節快樂“,阿中除獲有【新戶好禮】外,亦符合【網/行銀好友加碼抽】之抽獎資格。
  3. 【新戶好禮】於111年1月21日前以行動銀行訊息推播方式發送兌獎序號,客戶須先下載行動銀行,若因未於序號發送前下載行動銀行,導致未取得獎品,台中銀行恕不補發。
  4. 【網/行銀好友加碼抽】抽獎活動將於活動期間結束後,由台中銀行以電腦隨機抽獎的方式辦理,參加活動者於抽獎時須為台中銀行網路銀行/行動銀行有效之用戶,始符合抽獎資格,每一身分證字號限領1次。
  5. 【網/行銀好友加碼抽】中獎名單將於111年1月17日前公告於台中銀行對外官方網站(下簡稱官網),並以行動銀行訊息推播或email方式通知中獎者,屆時將於官網提供中獎者登錄路徑,請中獎者於111年1月28日前填妥資料,並確認留存於台中銀行之個人資料正確性(如:手機號碼及住址),以免影響抽獎資格及獎品發送流程。獎品將於台中銀行核對資料無誤後以掛號寄出,若中獎者不符合、不同意或違反本活動規範,台中銀行得取消資格。
  6. 【CITY CAFE電子提貨券相關說明】:
    (一) 此次所贈送之電子提貨券為無效期,適用於台灣地區開立統一超商發票之統一超商門市免費兌換指定品項咖啡。
    (二) 序號具唯一性,僅限兌換一次,一經兌換即不可重複使用。請務必善盡保管責任,並謹慎使用,若轉讓電子提貨券予第三人使用,即表示兌獎人及受讓電子提貨券之第三人皆知悉並同意電子提貨券所載之注意事項,若因電子提貨券已被使用而無法兌換者,由兌獎人自行負責。電子提貨券請小心保管,遺失恕不補發。
    (三) 電子提貨券為台中銀行向宜睿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宜睿智慧)訂購,若對電子提貨券使用上有任何疑問,請洽宜睿智慧電子兌換券客服中心:(02)8786-0621。專人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10:00至下午6:00。
  7. 台中銀行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原獎品,中獎者不得要求替換物品或折換現金。若中獎者因資料不完整、填寫錯誤或其他原因,致使台中銀行無法與中獎者聯繫,台中銀行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由備取名單遞補。
  8. 依所得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若超過NT$1,000元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品價值總額超過NT$20,000元者,必須代扣10%中獎獎金稅額;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為中獎者放棄中獎權益。
  9. 中獎之獎項價值超過NT$20,000元之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之金額,須由中獎者本人親自至指定分行繳納中獎獎金稅額(扣繳比例詳如活動注意事項第8點),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為中獎者放棄中獎權益。
  10.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第1項規定,台中銀行因本次抽獎活動之需要,就參加者個人資料(例如:姓名、手機號碼及其他因本次抽獎活動所需得以直接或間接辨別個人資料等),在活動注意事項第11點所列期間內得以數位或紙本形式於利用對象所在地區內進行蒐集、處理、利用其個人資料。中獎後,將另請中獎者提供其他所需個人資料(例如: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通訊住址等),以利獎項通知、給付、稅務處理等相關作業之需求。
  11.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對象、方式及地區:
    (一) 本資料將用於本次活動期間(包括獎品寄送期間)
    (二) 對象:台中銀行總機構。
    (三) 方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四) 地區:中華民國行政區域內。
  12. 依據個資法第3條規定,參加者就台中銀行保有其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一) 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台中銀行依個資法第14條規定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 參加者經適當說明原因及事實,得請求補充或更正。
    (三) 如台中銀行有違反個資法或參加者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時,得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惟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參加者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四) 請求刪除,惟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參加者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13. 關於參加者如何行使個資法第3條規定之前項權利方式,請參閱台中銀行網站(網址:https://www.tcbbank.com.tw),或向台中銀行客服中心(電話:4499888,行動電話及離島地區請加04)詢問。參加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惟參加者拒絕提供個人資料,將無法參加活動。
  14. 台中銀行與本活動獎品廠商並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中獎者如因使用該活動獎項之商品或服務發生任何爭議,請洽該商品或服務之原廠商處理。
  15. 台中銀行保有一切變更活動獎品及辦法之權利,任何活動內容和注意事項之變更,將公布於台中銀行官網,並以其為準,不另行通知。
  16. 參加此活動表示參加者已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之所有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