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們

個人資料管理政策聲明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行」)為使員工(包括但不限於董事、經理人、受僱人、代理人、管理人、受任人及工讀生等)、涉及本行個人資料流程相關人力派遣公司派駐人員、與本行有業務往來之廠商及顧問(包含其員工或臨時雇員)遵循本行個人資料管理系統,並提供本行顧客安全、信賴且受保護之個人資料處理環境。

此外,本行設置個資管理推動小組,並由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擔任召集人,負責推動、協調及督導本行個人資料保護業務,以確保各項業務之執行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等相關法令規定。

本行秉持落實個人資料保護及管理措施,特依據國際標準BS 10012:2017 建立個人資料管理體系,並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要求及保障個人資料當事人之權利,降低任何個人資料檔案受侵害之事件所可能帶來的衝擊,並持續運作及改善個人資料管理制度,特發布本聲明。

本行個人資料管理政策聲明如下:

一、基於合法的特定目的,僅在確實必要的範圍內處理個人資料。

二、基於合法目的蒐集最少且必要之個人資料,不會處理多餘的個人資料。

三、明確告知當事人,其個人資料將如何被使用及被誰使用。

四、基於公平、合理之原則,僅處理相關且適當的個人資料。

五、維護本公司所有個人資料之類別清單。

六、確保個人資料的正確性,並於必要時進行更新。

七、依法或於合法的特定目的下保存個人資料。

八、尊重當事人對其個人資料所能行使之權利,包含查詢或請求閱覽 、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等。

九、確保所有個人資料的安全,個人資料保存年限依循法令規範、契約訂定或業務需求保存,並確保適當的安全控管機制。

十、僅在符合主管機關規範及有適當充分保護的狀況下,將個人資料進行國際傳輸。

十一、當個人資料應用於《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允許之例外情形時, 應確保其適用性與合法性。

十二、於涉及未成年人之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時,應取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並應對法定代理人踐行告知,以確保未成年人之權益。

十三、參酌國際標準及相關法令標準,建立與實施個人資料管理體系,落實PDCA(Plan-Do-Check-Act)循環,定期檢討並改善個資管理制度及作業流程,確保個人資料管理機制有效運作,維護當事人權益。

十四、鑑別內外部利害關係者及其參與個人資料管理體系治理與運作的程度。

十五、於個人資料管理體系運行中,明確界定所有人員之義務與責任。

十六、管理階層對個人資料保護事項全力支持,承諾提供必要資源,確保個資管理系統有效運作,並持續改善,以維護當事人權益與公司信譽。

本聲明之頒布,明確宣示維護個人資料管理的重要性,全體員工應確實瞭解此聲明內容,以維護本行所有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與永續經營。若對本政策或本公司之其他隱私權政策或行為存在任何疑問或意見,請與本公司聯繫,服務專線為:4499888(行動電話及離島地區請加 04)。主管機關申訴專線為:0800-869899。

最後修訂日期:114年09月02日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個資管理召集人林劍洪敬上

114年09月02日

本聲明由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您亦可於網頁(網址:https://www.tcbbank.com.tw查閱)。
若您對該聲明內容有任何的疑問,您可以從下列幾項聯絡管道聯繫我們。
TEL:04-4499888/(04)22216188  e-mail:service@ms2.tcbbank.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