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稅款操作說明




適用範圍

  • 綜合所得稅

    綜合所得稅結算人工申報、二維條碼申報及網際網路申報之自繳稅款。

  • 查(核)訂稅款

    包括地方稅之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查定課徵之營業稅、及大批開徵之綜合所得稅等。

  • 逾期申報案件不適用,外僑僅適用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
稅目名稱 開徵時間
汽車使用牌照稅(上期) 04/01 - 04/30
房屋稅 5/1-5/31 05/01 - 05/31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 05/01 - 05/31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 05/01 - 05/31
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自繳稅款 9/1-9/30
汽機車使用牌照稅(下期) 10/01 - 10/31
地價稅 11/01 - 11/30
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核定稅款 11/01 - 11/30
營業稅查定課稅 02/01 - 02/10
05/01 - 05/10
08/01 - 08/10
11/01 - 11/10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核定補徵稅款 依稅單所列
綜合所得稅未申報核定補徵稅款 依稅單所列
營利事業所得稅電腦核定案件 依稅單所列 依稅單所列
營利事業所得稅擴大書面審查電腦核定案件 依稅單所列
營利事業所得稅小規模營利事業 核定稅款 依稅單所列
營利事業所得稅非擴大書面審查電腦核定案件 依稅單所列

適用期間

信用卡繳稅截止時間為各稅款繳納期間截止日(遇假日順延)當日午夜十二時前。

適用對象

透過電話語音或網際網路,輸入納稅義務人身分證統一編號、信用卡卡號、有效期限、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及繳款期限,經檢核無誤並取得本行核發之授權號碼後即完成繳稅程序。

使用限制

  • 納稅人以信用卡授權繳稅成功後不得取消或更正退款,若重複繳款發生溢繳者則需由持卡人自行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退稅。
  • 繳納金額以新台幣為單位,本行授權系統之授權連線金額最大值可至999,999,999元。
  • 查核定稅款每張稅單(及每一銷帳編號)僅限繳納一次,授權完成後無法重複申請。
  • 信用卡繳稅授權程序需查核身分證字號,即正卡持卡人亦無法完成附卡之授權交易。

授權碼取得方式

使用電話語音取得授權

電話語音二十四小時服務專線(僅適用「按鍵式」電話)

所在地 撥打電話
電話號碼八碼或七碼及金門地區 412-1366轉166#
電話號碼六碼地區 41-1366轉166#
外島地區(除金門外)及國內行動電話 02(04或07)412-1366轉166#

語音系統操作流程

使用網際網路取得授權

網際網路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