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 | 適用資格 | 車籍資料登錄方式 |
全卡別(正、附卡) | 299元郵購或紅利5,000點兌換一年免費道路救援服務。 | 填寫登錄表。 |
媽祖平安認同卡 瑪利亞公益認同卡 |
符合消費門檻(113年間累計一般消費達5萬元以上)贈送一年免費道路救援服務。 | 接獲本行簡訊通知符合資格後,撥打客服中心。 |
世界卡 | 持卡期間免費道路救援服務。 | 填寫登錄表或撥打客服中心。 |
說明:
・里程之計算自起吊點將里程表歸零,經車主確認無誤後起算。
・起吊後,門票、高速公路通行費、停車費等費用由甲方客戶自行付費。
・國定例假日:依勞動基準法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相關規定為準。
・高速公路局規定嚴禁於高速公路上實施急修服務,一般高架橋及快速道路亦嚴禁急修服務,一律以拖吊服務。
・申告服務之車輛需以空車為限(不含載客及貨物);若車輛駕駛人要求強制載貨且於拖救車承載安全範圍,費用需現場議價。
・急修服務不包含3.49噸車型。
登錄車輛於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事故時,持卡人須先撥打0800-619-000向全鋒道路救援公司申告,如因情形急迫或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先洽其他合法拖吊公司拖離現場時,持卡人因此支出之費用,於原得由拖吊公司免費拖吊之範圍內,得於故障或事故發生之日起一週內以"高速公路拖救契約三聯單"及"三聯式發票抬頭為全鋒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22899886)之扣抵聯及收執聯"向全鋒汽車(股)公司申請給付該費用,全鋒公司確認無誤後七日內,將依高速公路局規定金額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給付予持卡人。
一、本項服務係由全鋒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持卡人需先填寫登錄表完成登錄程序後,由全鋒公司始提供各項服務。
二、登錄車輛作救援服務時,持卡人或駕駛人須在車輛現場,否則拖吊人員得不予執行服務。拖吊人員應依持卡人或駕駛人之指示,將車輛拖吊至服務廠。
三、登錄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提供拖吊服務:
四、實施拖吊路程中所需之門票、高速公路通行費、停車費等所有相關費用,由持卡人支付。
五、登錄車輛需動用吊桿或四輪離地等非平面拖吊之特殊作業時,採議價方式,但費用須由拖吊公司報價且經持卡人同意後,始為行動救援。
六、登錄車輛須由一服務廠拖吊至另一服務廠者視為車輛運送服務,採議價處理,由拖吊公司報價經持卡人同意後,始行拖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