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繳款

自動轉帳繳款

係由帳戶持卡人(以下簡稱委繳戶)填寫相關申請書及蓋妥原留印鑑,授權台中銀行得逕自委繳戶所開立之活期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自動轉帳扣繳本行信用卡款,其扣繳金額可約定為「應繳鏓金額」或「最低付款額」。台中銀行帳戶持有人,請填寫代轉繳信用消費帳款委託書辦理;他行帳戶持有人,請填寫ACH委託自動轉帳代繳信用卡款授權書辦理。


親自臨櫃繳款

持卡人信用卡帳單可持至全台各營業單位繳款,當天即可入帳,服務最便捷。

郵政劃撥繳款(免付費用)

  • 您可持繳款單直接至郵局繳款,無須再填劃撥單。利用郵政劃撥繳款,需2至3個工作日,入帳後次日恢復使用額度。
  • 未收到繳款單,可填劃撥單繳款,本行劃撥帳號21933293,戶名「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並註明您的正卡持卡人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以利入帳。

信用卡電話語音轉帳繳款(限台中銀行帳戶)請撥電話語音服務專線,並依指示操作

信用卡電話語音啟用服務專線

一般電話請撥打:4499888

行動電話請撥打:04-4499888

限持卡人本人的存摺存款方可語音轉帳繳款。

使用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款 (非約定轉帳每日最高限額為新台幣3萬元)

自行轉帳(本行金融卡於本行ATM上)

操作流程如下:

跨行轉帳(本行金融卡於其他行庫ATM上或其他行庫金融卡於所有ATM上)

操作流程如下:

四大超商(7-11、全家、OK及萊爾富)繳款

(一)以繳款單至四大超商繳款,繳款金額分為:

  • 繳交累計應繳金額(超商繳款最高以二萬元計)。
  • 繳交最低應繳金額。

(二)以多媒體補印帳單繳款,自行輸入欲繳款金額,唯繳款金額不可超過超商繳款最高二萬元限制(帳單金額大於二萬元不能於多媒體機台補印帳單)。

ATM轉帳其他說明事項

  • 無法轉帳:部分行庫對「金融卡轉帳」有限制,請向您的存款機構確認。
  • ATM轉帳繳款,方便又快捷並可享受24小時全年無休之服務。(當天下午4:00後轉帳者,將於次一營業日入帳)請務必留存您使用ATM轉帳繳款所產生之轉帳明細表,便於日後查詢該筆交易入帳與否。

e-Bill全國繳費網

自備晶片讀卡機即可使用晶片金融卡,透過e-Bill全國繳費網自行線上繳款:

繳款請特別留意事項

利用本行帳戶自動轉繳

(一)本行存摺存款客戶〈活期存款、活期儲蓄存款、綜合存款〉, 無論自然人及法人,均可委託本行為其本人或指定之第三人,自其存款帳戶內,按期轉繳本行信用消費帳款。

(二)委託人指定之存款帳戶扣繳帳款之方式:

(1)約定轉繳應付帳款全額者

  • 帳戶餘額高於應付帳款時,全額轉繳。
  • 帳戶餘額低於應付帳款時,但高於最低付款額時,帳戶餘額全數轉繳,不足應付帳款部分自各筆帳單入帳日起按本行指定循環利率計收循環信用利息。
  • 帳戶餘額低於最低付款額時,不予轉繳;自各筆帳單入帳日起至清償日止,除應計收逾期息外,並加計違約金。

(2)約定扣繳最低付款額者

  • 帳戶餘額高於最低付款額時,轉繳最低付款額,餘額自各筆帳單入帳日起按本行指定循環利率計收循環信用利息。
  • 帳戶餘額低於最低付款額時,不予轉繳;自各筆帳單入帳日起至清償日止,除應按日計收逾期息外,並加計違約金。

(三)辦妥代轉繳信用消費帳款後,請勿另行繳款,以免重複。如撤銷委託時,請向原存款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