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費用計算說明

年費

信用卡申請人於本行核發信用卡後,除經本行同意免收或減收年費外,應於本行指定期限內繳交年費(各卡年費詳見信用卡申請書)。

最低應繳金額

持卡人每期最低應繳金額為【當期一般消費帳款x10%+(當期預借現金+前期未清償之消費帳款及預借現金等應付帳款)x5%】(不足新臺幣1,000元以新臺幣1,000元計或等值約定外幣(適用雙幣卡)結付)+每期應付之分期本金及利息+超過信用額度之全部使用信用卡交易金額+累計以前各期逾期未付最低應繳款項之總和+循環信用利息及各項費用。

循環信用利率

本行依據持卡人信用狀況透過電腦評分,給予適用「循環信用差別利率」。
本行「循環信用差別利率」係參考資金成本及營運成本,採浮動式利率,目前循環信用利率區間為2.88﹪ 至14.98﹪,每3個月依據持卡人信用狀況透過電腦評分調整持卡人適用利率。持卡人適用「循環信用差別 利率」係透過信用卡帳單通知持卡人,持卡人亦可透過本行客服專線查詢。

循環信用利息

各筆循環信用利息之計算,係將每筆『得計入循環信用本金之帳款』,自各筆帳單入帳日起,以銀行核定循環利率計算至該筆帳款結清之日止(元以下四捨五入) ,但分期帳款以帳單繳款截止日為起息日。持卡人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結清全部應付帳款,或繳款後剩餘未付款項不足新台幣壹仟元,則當期各筆帳單入帳日後發生之循環信用利息,不予計收。(同時持有銀行兩張以上信用卡之持卡人,其循環信用之使用及「得計入循環信用本金之帳款」之計算,採持卡人歸戶合併處理)。

違約金

持卡人如未於每月繳款截止日前付清當期最低應繳款金額或延誤繳款期限者,應依本條約定計付循環信用利息,並同意當期帳單應繳總金額逾新臺幣壹仟元者,銀行得依本項約定收取違約金。違約金依下列方式計算:持卡人延滯一期,當月計收新臺幣300元違約金;連續延滯二期,當月計收新臺幣400元;連續延滯三期,當月計收新臺幣500元,前開違約金最高連續收取不得超過三期。

掛失手續費

掛失手續費每卡新臺幣200元(鈦金卡、商旅鈦金卡、世界卡免收取)

預借現金手續費

持卡人以信用卡辦理預借現金時,須依辦理預借現金有關規定及程序辦理,並應繳付依每筆新台幣100元加上預借現金金額3.5%計算之手續費。

調閱簽帳單手續費

持卡人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如對信用卡消費明細表所載事項有疑義,得檢具理由及銀行要求之證明文件(如簽帳單或退款單收執聯等)通知本行並填寫信用卡問題帳調閱申請書,請求本行向收單機構調閱簽帳單或退款單,或請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依各信用卡組織之作業規定,向收單機構或特約商店主張扣款,並得就該筆交易對本行暫停付款,逾期不得提出申請或以簽帳金額有疑問為由拒絕付款。如有請求本行向收單機構調閱簽帳單或退款單時,並應給付本行調閱簽帳單手續費,每筆新臺幣100元。惟若調查結果發現持卡人係遭人盜刷或帳款疑義非可歸責於持卡人之事由時,其調閱簽單手續費由銀行負擔。

補印帳單手續費

持卡人要求補印信用卡消費明細表,除當月及前月份免收手續費外,其餘每月份須支付新臺幣50元之補印帳單手續費。

國外交易授權結匯

持卡人所有使用信用卡交易帳款均應以新台幣結付,如交易(含辦理退款)之貨幣非為新台幣時,由於匯率之波動,特約商店請款及信用卡組織清算匯率與消費日之匯率可能不同,則授權本行於依各信用卡組織依約所列之結匯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並加計本行需給付給各信用卡組織手續費及本行自身作業所需之手續費後結付。計算如下:各信用卡國際組織手續費1%+本行國外交易服務費為0.5%。

緊急替代卡手續費

各項處理費用隨Visa/JCB國際組織規定調整,本行不另行通知。

信用卡溢繳款退回手續費

  • 每次處理費新臺幣100元。
  • 溢繳款不受理退至非持卡人本人之存款戶。

信用卡補發手續費

  • 每卡新臺幣100元。

爭議帳款仲裁處理費

  • VISA、JCB US$500。
  • Master Card US$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