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金融

國內民營企業國際專利權訴訟貸款

  • 對象:
  • 符合信保基金信用保證對象且具有下列資格,並經審議小組審議通過之國內民營企業:

    • 在國外有進行專利訴訟之需求。
    • 淨值達其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以上。
    • 企業、企業負責人、或其配偶、由企業負責人或其配偶擔任負責人之關係企業,非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其銀行貸款繳息還本正常。
  • 用途:
  • 於國外進行專利訴訟需求。

  • 額度:
  • 依申貸企業進行國際專利權訴訟所產生訴訟相關費用之八成計算,最高以新臺幣五千萬元為限。

  • 期限:
  • 信用放款最長不得超過七年,含寬限期一年;擔保放款最長不得超過十年,含寬限期三年。

  • 聯絡/申請方式:
  • 請洽本行各營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