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金融
政策性貸款
流通服務業優惠貸款
企業金融
流通服務業優惠貸款
對象:
從事批發、零售及物流之企業。
用途:
購置土地、建築物、運輸工具或機械設備所需之資金。
從事營運所需資金。
額度:
每一計劃貸款額度以不超過該核准貸款用途投資金額之百分之八十為限;每一 申請企業核貸額度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億元。
期限:
取得有形資產之土地、建築物為目的之申貸案,貸款期限不得超過十五年,寬限期以三年為限。
取得有形資產之運輸工具、機器設備…等為目的之申貸案,貸款期限不得超過十年,寬限期以二年為限。
取得投資或創業活動所需之智慧財產或營運所需之資金為目的之申貸案,貸款期限不得超過五年,寬限期以一年為限。
聯絡/申請方式:
請洽本行各營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