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金融

自有品牌推廣海外市場貸款

  • 對象:
  • 符合信保基金信用保證對象及依經濟部訂頒之「自有品牌推廣海外市場貸款各有關規定審查合格之企業(不限中小企業)。

  • 用途:
  • 自有品牌推廣海外市場。

  • 額度:
  • 每一企業移送信保基金保證之貸款額度(包括已貸放餘額及尚可動用額度),最高以新臺幣二億元為限。

  • 期限:
  • 每一企業移送信保基金保證之貸款額度(包括已貸放餘額及尚可動用額度),最高以新臺幣二億元為限。

  • 聯絡/申請方式:
  • 請洽本行各營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