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金融

建構研發環境優惠貸款

  • 對象:
  • 符合信保基金信用保證對象及經濟部「建構研發環境優惠貸款要點」之規定,並經審查委員會審議通過之網際網路業、 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業者(不限中小企業)。

  • 用途:
  • 從事研究發展建構之研發環境所需,包括從事研究發展活動必要取得之場所(含土地、廠房與辦公室)、機器設備、電腦軟硬體設備、智慧財產權及其他從事研究發展活動必要之營運資金。

  • 額度:
  • 本貸款每一計畫貸款額度,以不超過該核准貸款用途投資金額之百分之八十為限。

  • 期限:
    • 取得土地、建物及其他相關有形資產: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年,寬限期以三年為限。
    • 取得機器設備、電腦軟硬體設備及其他相關有形資產:最長不得超過七年,寬限期以二年為限。
    • 取得無形資產之智慧財產權或營運資金:最長不得超過五年,寬限期以一年為限。
  • 聯絡/申請方式:
  • 請洽本行各營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