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登記、營運正常、財務健全之公司。
為協助進、出口廠商完成交易,從出口地之開始生產,到進口地出售貨物之過程中,各階段所需資金之融通及促進該項交易完成所為之各項承兌、保證業務。
(1)進口外幣融資。
(2)出口託收(D/A、D/P)之融資。
(3)出口押匯。
(4)外匯定期存款存單質借外幣。
(5)一般放款。
(6)聯合貸款。
外幣貸款不得兌換為新臺幣,但出口後之出口外幣貸款,不在此限。
請洽本行各營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