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5年5月份起本行信用卡繳納稅款免收手續費(不提供紅利積點回饋)

一、 綜合所得稅

綜合所得稅結算人工申報、二為條碼申報及網際網路申報之自繳稅款。
二、 查(核)訂稅款


包括地方稅之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查定課徵之營業稅、及大批開徵之綜合所得稅等。
三、 外僑及逾期申報案件均不適用。
 
稅目名稱
開徵期間
 
7適用期間
 
信用卡繳稅截止時間為各稅款繳納期間截止日(遇假日順延)當日午夜十二時前。
 
7適用對象
 
以納稅義務人本人或配偶名義、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持有台中銀行所發行信用卡。
 
7繳納方式
 
透過電話語音或網際網路,輸入納稅義務人身分證統一編號、信用卡卡號、有效期限、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及繳款期限,經檢核無誤並取得本行核發之授權號碼後即完成繳稅程序。
 
7使用限制
 
一、 納稅人以信用卡授權繳稅成功後不得取消或更正退款,若重複繳款發生溢繳者則需由持卡人自行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退稅。
二、 繳納金額以新台幣為單位,本行授權系統之授權連線金額最大值可至999,999,999元。
三、 查核定稅款每張稅單(及每一銷帳編號)僅限繳納一次,授權完成後無法重複申請。
四、 信用卡繳稅授權程序需查核身分證字號,即正卡持卡人亦無法完成附卡之授權交易。
 

 


電話語音二十四小時服務專線(僅適用「按鍵式」電話)
所在地區
撥打電話
電話號碼八碼或七碼及金門地區 412-1111或412-6666 轉166#
電話號碼六碼地區 41-1111或41-6666 轉166#
外島地區 (除金門外) 及國內行動電話 02 (04 或07) 412-1111或412-6666 轉166#

語音系統操作流程
電話語音專線

選擇欲繳納之稅項

輸入繳款類別

輸入銷帳編號

輸入繳款金額

輸入繳款期限(系統設定)

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
(第一位英文字母請轉為二位數字,總計應輸入十一位數字)
英文字母換數字對照表如下:
英文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代碼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英文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代碼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輸入信用卡卡號

輸入信用卡有效期限
(例如信用卡到期年月為西元20059月,請輸入0905 )

語音回報「授權號碼」
( 即表 示交易完成)

 

 
網際網路操作流程

進入網址http://paytax.nat.gov.tw

選擇信用卡網路繳稅

選擇信用卡繳稅授權

選取繳納稅別

進入網路授權資料輸入畫面
依畫面說明輸入

持卡人(限納稅義務人)身分證統一編號
信用卡卡號
信用卡有效期限
.繳款類別
銷帳編號
繳款金額
繳款期限


等資料後,按下「授權」按鈕

畫面出現授權結果
(成功:顯示授權號碼;失敗:顯示失敗原因)